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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春业 | 行政裁量权基准跨区域衔接的制度构建

来源:中国法学会微信公众号 | 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26-06-16 14:31:33 | 12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二)进一步加强区域协同立法

进一步推进区域协同立法,主要是针对作为制定依据的地方立法而言的,也是实现行政裁量权基准跨区域衔接的基本要求。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所制定的行政裁量权基准,相对较易协调并实现制度衔接。然而,当前各地行政机关制定裁量基准的主要依据仍是地方立法,尤其是地方性法规。现实中,因地方立法之间协同不足,导致行政裁量权基准不一致、不协调的问题,已构成跨区域衔接的根源性障碍。若源头性问题未能得到有效解决,就无法解决由源头衍生出来的行政裁量权基准跨区域衔接问题。因此,加强地方立法之间的区域协同立法,是提升行政裁量权基准跨区域衔接的重要保障,也是从根源上破解衔接难题的关键举措。

值得注意的是,新修订的《立法法》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已对区域协同立法作出明确规定;此外,《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等流域性立法也为区域协同立法提供了法律依据。为减少行政裁量权基准在跨区域衔接中的障碍,特别是因规范依据不一致所引发的衔接困难,要依据上述法律中关于区域协同立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地方立法间的协调,确保新出台的地方立法之间的协同性,确保涉及执法标准的相关立法能够在制定阶段即实现协同,为推进行政裁量权基准跨区域衔接提供规范基础,并从源头上化解跨区域行政裁量权基准不衔接的困境。此外,在现阶段,即使各地相关立法存在一定的差异,只要不违背基本原则,各地在裁量基准制定方面也应积极寻求协调空间,努力推动行政裁量权基准跨区域的有效衔接。

(三)加强数字技术的赋能作用

强化数字技术的赋能作用,是推进行政裁量权基准跨区域衔接的重要保障路径。数字技术突破了传统地理与物理空间的限制,在提升信息获取便捷性的同时,也增强了行政过程的透明度,不仅为区域合作提供了新动力,也为行政裁量权基准跨区域衔接创造了有利的技术条件。“跨层级和跨权限的行政行为挑战着传统的程序控权行为,进而形成新的权力格局和治理模式”。当前,数字技术已逐步应用于行政裁量权基准的运行实践,但受限于现行行政管理体制,跨区域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仍存在较大障碍。

为此,在推进行政裁量权基准跨区域衔接过程中,应充分发挥数字技术的赋能作用,发挥其在推动行政裁量基准跨区域衔接中的工具性作用和技术保障功能。一是建立跨区域的行政裁量权基准数字化数据库与共享平台,支持区域内各地实时查询不同地区的裁量标准,增强各地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透明度,并能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更新,为跨区域衔接奠定基础。二是运用算法模型对历史数据进行深度挖掘,识别区域间行政裁量权基准差异显著的领域,发现模糊或冲突的条款,实现对异常偏差的自动预警,为制定或调整裁量基准提供技术支撑。三是依托数字技术建立跨区域执法案例数据库,系统开展大样本数据采集与多维度分析,总结执法实践经验,科学预测高发违法类型、危害程度及其对应的法律效果等级,为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制定与修订提供参考依据。四是借助大数据技术实现执法行为的实时监测与动态评估,及时识别和纠正执法偏差,不断提升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的规范性与一致性,增强区域执法的公信力和整体效能。


六、结   


行政裁量权基准的跨区域衔接,既是区域一体化发展的重要产物与必然趋势,也是深化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改革的新要求。在持续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基础上,必须进一步推动其跨区域衔接机制的构建与强化。那种主张“给予裁量基准较为宽松的发展环境,建构区别外部控权理念的系统,拒绝那种饱含绝对精神的过高法治理念,架构体现相对意义的制度细节”的观点,显然已难以适应新时代区域一体化发展的内在要求。当然,推进行政裁量权基准跨区域衔接,并非完全否定各地区间的差异性,也并非彻底取消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或否定地方特有的裁量空间,而是旨在实现行政裁量权基准区域层面的协调与对接,进而使之成为促进区域深度融合的重要制度工具。故而,行政裁量权基准的跨区域衔接主要适用于具有区域性、协同性特征的公共事项,此类事项通常具有空间上的跨界性、利益上的关联性以及治理上的相互依赖性;至于属于地方专属管辖或具有显著地域特殊性的事项,则仍应以地方自主制定为主。由于行政裁量权基准跨区域衔接尚处于探索之中,可考虑在部分地方选定特定领域开展试点工作,积累成熟、可复制的经验后,再逐步推广至全国其他区域;同时,也要系统总结当前一些地区的实践探索,提炼出具有借鉴意义的做法。在此基础上,从国家层面进行顶层设计,构建系统、有效的行政裁量权基准跨区域衔接体制与机制。与此同时,应加强相关立法工作,对行政裁量权基准及其跨区域衔接问题作出规定,明确制定主体、权限与职责,确立跨区域衔接的法定义务,并构建科学合理的衔接机制,为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完善与跨区域协同提供坚实的法律依据,使其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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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