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Behavioral Law Society Development Network

中国行为法学会事业发展网
  • 中国行为法学会第六届四次理事会在京召开
  • 沉痛悼念马宝善同志
  • 中国行为法学会医疗健康法治研究专业委员会战略合作研讨会在京召开
  • 学会动态 | 第二届“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国际法治论坛在云南警官学院举行
  • [完整版|图文]《中国法治实施报告(2022)》隆重发布
  • 《企业商事刑事风险防范指引丛书》 启动交流会在京召开
  • 中国行为法学会侦查学专业委员会第十四届全国侦查学术研讨会暨第七届现代侦查技战法论坛在浙江绍兴召开
  • 《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在长沙举行
  • 为人民抒怀、为时代放歌 《人民就是江山》——大型公益原创歌曲交响 音乐会在京举办

   时政要闻

李军时 | 加快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战略考量与实现路径

来源:《党的文献》2026年第1期 | 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26-04-15 15:43:24 | 48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健全网络生态治理长效机制”“十五五”规划建议进一步强调,要“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和管理。提升信息化条件下文化领域治理能力”。文化和科技融合在此过程中至少具有三重功能。第一,通过建设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公共文化云平台和新型主流媒体平台,提升对文化资源和文化空间的统筹能力,有助于在数字空间中构建可管可控又生机勃勃的文化生态。第二,通过强化主流媒体的全媒体传播能力,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主流意识形态在算法空间和平台空间中拥有更大权重和更强可见度。第三,通过发展数字版权保护技术、算法审计与内容智能识别系统等,可以加强对恶意、低俗网络内容的治理,防范“信息茧房”和网络舆论操纵风险,维护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从这些意义上说,文化和科技融合不仅是文化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问题,更是新时代总体国家安全观在文化领域的重要实现路径,是维护文化安全以及总体国家安全的重要依托。


二、新时代文化和科技融合的现实基础与困难挑战



进入新时代,我国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具备了良好基础和机遇,但同时也面临一系列亟待破解的难题。正确认清所处的背景条件和存在的问题,是加快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深化改革创新的前提。

(一)制度政策体系持续完善,但融合发展仍需提升

习近平强调:“要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推动各类文化市场主体发展壮大,培育新型文化业态和文化消费模式”“要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打通产学研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围绕文化发展、数字经济和科技创新先后出台一系列顶层设计。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坚持和完善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提出,要把先进科技作为文化产业发展的战略支撑,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则系统部署数字基础设施、数据要素市场和数字产业体系建设;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将文化和科技融合置于中国式现代化、数字中国建设与新质生产力培育的交叉点上。总体来看,我国已经形成由党的理论指引、国家中长期规划和部门专项规划构成的文化和科技融合制度框架,但还需加快进行政策落地和各项制度的深层配套衔接。比如,文化领域和科技领域分属不同行业管理系统,如何进行创新资源共享,如何进行文化项目和科技项目融通仍需进一步研究提升;科技成果向文化产品转化的环节仍有优化空间,部分技术创新成果与文化场景的适配落地尚需进一步探索;在平台治理、算法规制、数字版权等新兴领域,由于技术迭代与业态创新速度较快,现有法律法规需要根据实践需求跟进完善,对一些新场景、新问题的规范回应需要更具针对性的制度设计。整体来看,文化与科技领域的资源协同效能仍有很大的潜力,如何更好发挥各方优势、形成创新合力,是当前推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需要持续破解的现实课题。

(二)技术基础持续夯实,但关键核心创新仍显薄弱

习近平强调:“文化与科技相生相促。要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机制,用互联网思维和信息技术改进文化创作生产流程,推动‘硬件’和‘软件’全面升级,实现文化建设数字化赋能、信息化转型。”近年来,以5G、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文化领域加速应用,为文化和科技融合提供了重要技术基础。《“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提出实施文化和科技融合重点工程,支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文物等领域建设一批数字文化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创新平台,各地也建设了数字出版产业园、视频文创园、动漫游戏产业园等一批文化和科技融合载体。但从供给侧看,我国文化和科技融合在内容创新和技术创新方面还存在不少短板。一方面,与时代要求相比,真正具有思想深度和艺术水准、能够体现科技元素的文化精品仍显不够。一些文化产品虽然搭载了新技术,但缺乏深厚的文化内涵和创意,呈现出有技术少艺术的现象。另一方面,关键核心技术对文化发展的支撑仍显不足。文化领域对高端数字内容制作、沉浸式体验、智能分发等技术的需求快速增长,但国内相关技术和装备供给仍不完全适应,部分依赖进口,高水平文化装备制造和软件开发能力需提升。此外,文化和科技融合领域的研发投入和人才投入总体不足,一些文化企业对前沿科技的研发投入意愿和能力有限,难以及时跟进技术迭代。这些都导致高质量的文化和科技融合产品供给相对滞后,融合在部分领域仍停留在“上云上屏”等应用层面的浅融合阶段,难以充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更难以通过“底层技术 +平台生态”的方式对国外产品形成竞争优势。

(三)产业规模持续扩张,但结构性矛盾与区域不平衡仍然存在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营业收入 191423亿元,其中文化服务业收入 109134亿元,占全部文化产业营业收入的 57%,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等行业收入增速居前。从整体上看,我国文化产业规模持续扩大、结构持续优化,文化和科技融合驱动的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但在结构和区域布局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方面,产业内部结构不尽平衡,数字内容服务、线上娱乐、网络平台等领域增长较快,而部分传统文化行业、线下演艺和实体出版等在数字化转型中面临较大压力,尚未形成从“物理产品”向“数字服务”和“体验经济”的系统升级路径。另一方面,区域分布差异较大,东部地区在文化产业营业收入、文化企业数量、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园区等方面明显领先,中西部和民族地区虽然拥有丰富的文化资源禀赋,但在数字基础设施、高端人才、技术平台等方面存在短板,文化和科技融合实践更多停留在单点项目层面。这些问题都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深度效应,需要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和宏观安排。

(四)从业人员有所增长,但队伍素质与治理能力相对滞后

习近平强调,建设文化强国,推进文化创造,“要把育人才、建队伍作为重要而紧迫的战略任务,统筹各类人才培养,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锐意创新的高水平文化人才队伍”。文化和科技融合需要大批既懂得文化艺术,又掌握数字技术的复合型人才,以及熟悉文化政策、法律制度和平台治理的专业人才。有关统计显示,2024年规模以上文化企业投入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 47万人,占全部从业人员的比重较上一年有所提升,但从整体结构看,高层次复合型人才仍显不足。一方面,高校在“文化 +科技”交叉学科布局和人才培养模式方面仍然相对滞后,人文社科类专业与工科类专业之间,系统的沟通课程与综合培养体系尚显稀缺。例如,影视、游戏行业需要大量既懂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又具备文学艺术修养的人才,但目前这类跨界人才培养还难以满足产业需求。另一方面,文化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在引进高端技术人才和进行系统性研发投入方面受资本和体制约束,难以吸引足够的既懂文化艺术又通科技研发的复合型人才。另外,就治理能力来说,平台内容审核、算法监管、数字版权保护、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等领域,对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结构和实务能力要求较高,而基层治理队伍在这些方面的储备尚不充分。这种人才和能力上的结构性短板,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文化和科技融合向更高层次、更高质量发展。

(五)理论研究重视程度增加,但话语体系有待进一步整合创新

近年来,国内对文化和科技融合的研究比较重视,取得了一些有价值的成果,既有从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视角出发的机制分析,也有围绕数字中国、数字文化的总体框架研究,还有关于区域文化产业与数字技术耦合发展的案例分析。然而,与当前日新月异的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比,现有的研究尚存在一定不足。在理论基础上,部分研究偏重政策文本和技术路径分析,对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人的全面发展理论以及中国式现代化理论与文化和科技融合实践之间内在逻辑的挖掘尚不充分;在分析框架上,较为缺少将党和国家政策、技术变革、产业重构和地方实践有机整合的系统性分析框架;在话语体系上,如何在本土实践基础上形成具有自主性的文化和科技融合理论范式,使之既能够契合中央文件精神,又具备一定国际对话能力,仍是有待推进的重要课题。

   通知公告

  • 暂无相关记录!
【编辑:杨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