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确涉外法治建设的战略地位。涉外法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全面依法治国,事关我国对外开放和外交工作大局。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既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长远所需,也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应对外部风险挑战的当务之急。
二是确立涉外法治建设的总体布局。涉外法治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联动性强的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国内和国际,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加强顶层设计,一体推进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务,形成涉外法治工作大协同格局。
三是坚定维护国际法治。习近平主席在“上海合作组织+”会议上提出全球治理倡议,将“遵守国际法治”作为五大核心内容之一。要坚定维护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主动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推进国际关系法治化。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推动全球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助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依规治党理论的创新发展
依规治党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的原创性概念和理论。经党中央批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把“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作为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的“第十二个坚持”。习近平总书记从解决大党独有难题、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战略高度出发,深刻揭示了依规治党的重要地位、基本要求、发展方向。
一是发挥依规治党的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发挥依规治党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政治保障作用,形成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相辅相成的格局。要发挥党内法规的“两个重大作用”,即发挥好党内法规在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保障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方面的重大作用,在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重大作用,确保党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
二是加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对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提出更高标准和要求。坚持制度上全贯通,把制度建设要求体现到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各方面、各层级,不断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坚持构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制度规范体系,为推进伟大自我革命提供制度保障。
三是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更加突出党的各方面建设有机衔接、联动集成、协同协调,更加突出体制机制的健全完善和法规制度的科学有效,更加突出运用治理的理念、系统的观念、辩证的思维管党治党建设党。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一个博大精深、内在融贯的理论体系,同时是一个充满活力、创新发展的开放体系。随着新时代新征程法治中国建设理论和实践不断向纵深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理论内涵必将与时俱进拓展深化。
(作者:王洪祥,系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